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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居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此册为暂居北马里亚纳群岛(以下简称CNMI)的工人提供一般信息,如有何特殊问题,请拨打后面提供的电话联系。

    雇佣合同:
    当劳务人员同意到CNMI工作时,应和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同时雇主须给其一份合同复印件,如果工人没有合同复印件,应向雇主索取。请仔细阅读合同并理解合同内容。
    此合同须阐明工人的工种、工资、住宿、伙食待遇等条款。雇佣合同未经工人本人和劳工部负责人或其指派人的同意,不得修改。雇主未经劳工部负责人或其指派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中未规定的任何工作条款。
    工人有权利在任何时候都自己保存其护照、雇佣合同及工作许可证,雇主没有权利要求代为保存。只有当合同要续签或工人要永久离开CNMI时,工人应把证件交出。当工人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工作证。

    工资:
    工人的最低工资是3.05美元/小时。每星期前40个小时工作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但农工、家务工、渔工和海员可不受最低工资标准限制。因此若非从事上述工种的工人,工资标准至少是3.05美元/小时。每星期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超时部分工资应是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在任何时间,工人被指派到任何指定地方,都被认为是工作,应计算其工资和加班工时。
    按工资法规定,工人应每两个星期得到一次工资。
    当工人领取工资时,雇主须给其收据。收据应列出工人总工作时间、总的毛收入、扣除每项费用的用途、总的净收入、付款日期及付的是哪一阶段的工资。如工人没有得到其全部工时的工资,应报告雇主;如果从雇主处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可同劳工部直接联系。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雇主可从工人工资中扣除某些费用,如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税,但工人有权利得到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部分。雇主只能扣除雇佣合同中所列的可扣除的费用,雇主可扣除最高100美元的伙食费和最高100美元的住宿费。雇主不得以某种名义乱扣工人费用,例如劳务手续费、回国费和工作服费等等。     

    工作时间以外:
    工人的正常工作时间须在雇佣合同里阐述,除工作时间之外,工人可自由从事喜欢的各种合法活动,可以去想去的任何地方。只有两点禁止:在工人工作时间以外,(1)不得为另一个雇主工作;(2)工人不得做自己的生意。

    生活方面:
    在雇佣合同中,许多雇主都同意提供食宿,因此,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未经劳工部批准,雇主不得随意扣除工人的食宿费。工人每个月的伙食费和住宿费最高均为100美元。工人也可不接受雇主提供的宿舍,自行租房子住,但如果是这样,工人须修改其合同,阐明选择自己安排自己的住宿。

    交通费:
    除非雇佣合同中规定,否则雇主须为工人提供其到工作地点的往返交通工具。雇主还须支付工人回国和工人从其国家到CNMI的交通费。雇主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这项费用。

    当雇佣关系存在矛盾时:
    如果雇主没有及时支付工人全额工资,或者从工人工资中扣除了未经认可的费用,或者违反了雇佣合同,或者侵犯了工人的合法权利,工人应同雇主商讨所存在的问题,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工人可直接同劳工部联系。
    工人同劳工部联系的同时,应准备好投诉材料,其中包括工人的姓名、护照号、雇主姓名、投诉理由及联系电话。这份材料将交由劳工部调查员处理。
    法律上规定,劳工投诉必须在问题发生的六个月内,为了保证其投诉走上法律程序,工人须在该期限内备案。

    医疗待遇:
    雇主应当支付工人所有的医疗费用,包括CNMI境外的医疗诊断和处置费。如果工人加入了医疗保险,雇主还须支付100%的保险金,包括共同支付的费用和处方收费。

    工作许可证的续签:
    工人无权要求其工作许可证自动续签 ,这个决定权在其雇主,而且只有通过劳工部负责人或其指派人的同意才生效。

    驱逐出境:
    除非有CNMI高级法院的命令,否则工人不会被驱逐出境。但如果工人触犯了下列条例,将被驱逐出境:
    (1) 没有经过检查或者没有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入CNMI;
    (2) 成了靠公众赡养的人;
    (3) 被判有重罪;
    (4) 被判有不端行为(轻罪);
    (5) 被判有道德败坏的犯罪行为;
    (6) 被判有进攻性武器;
    (7) 以任何非法方式怂恿、帮助任何外国人进入CNMI;
    (8) 护照过期。
以上仅是驱逐出境条例的一部份,如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与劳工移民局联系。

    雇主的义务:
    (1)雇主必须要每两星期支付工人一次工资;
    (2)雇主必须给每个雇员提供一份所签的雇佣合同复印件;
    (3)雇主必须支付雇员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到CNMI境外治疗的医疗诊断费及处置费;
    (4)雇主必须免费提供工人到工作地点的往返交通工具及其回国的交通费,如雇员不想住雇主提供的宿舍,可不住,但雇主必须支付雇员从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
    (5)如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雇主必须按照1.5倍支付超时工作的工资,除非雇工的工种不受最低工资限制;
    (6)雇主必须给工人提供详细的收入明细,表明是哪一阶段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毛收入、扣除费用及总净收入;
    (7)雇主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税,雇员有权得到所有这些税的退税部分,雇主不能占有雇员的税的退扣部分。

    雇员的权利:
    (1) 雇员只能在雇佣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
    (2) 雇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保存自己的护照、雇佣合同及工作许可证;
    (3) 雇员在工作时间以外,除了不能给其他雇主干活,给自己做生意以外,可以去任何地方,可以从事任何合法活动;
    (4) 最低工资标准是3.05美元/小时,除非工种是农工、渔工、家务工、海员和高尔夫运球员;
    (5) 工人如果被指派到工地,参加与工作有关的会议或在工作地点,都应得到报酬;
    (6) 如果劳工部认可的合同中没有规定,雇主不得擅自扣除住宿、伙食和其他费用。如果雇工的工资少于最低工资,包括农工和家务工,不用承担伙食和住宿费;
    (7) 雇工不必非要接受雇主为其提供的住所,可选择自己安排自己的住所,包括和朋友一同居住;
    (8) 雇员有自由单独与劳工部联系,投诉有关其工作方面的事,也可自由委托代理人就其雇主提请民事诉讼;
    (9) 如果因为贫困,没有能力支付费用,雇员可要求免投诉费20美元。

    重要的电话号码:
    菲律宾领事馆 San Jose,Saipan 234-1848
    劳工关员办公室 235-3411
    公共安全部门 Susupe,Saipan 234-6333
    Songsong Village.Rota 532-9433
    San Jose,Tinian 433-9222
    急救电话
    联邦健康中心 Navy Hill,Saipan 234-8950
    罗他岛健康中心 Songsong Village.Rota 532-9464
    天宁岛健康中心 San Jose,Tinian 433-9233
    Karidat 234-7982
    美国劳工部 Horiguchi Building,Saipan 233-0740
    劳工移民部 Afetna Square.San Antonio Saipan 664-2000
    San Jose Village. Tinian 433-9283
    Songsong Village.Rota 53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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